努力工作這麼久~終於有連假放了~二話不說當然是要好好規劃
要帶女朋友去哪裡遊山玩水囉~~在不快帶親愛的女朋友大人出
去走走可能要跪算盤了~~還好有個貼心的女友事先知道要去哪裡
玩就先幫我預訂了這間真愛高雄 - 高雄本來想說住這間因該要大失血了~~
原來親愛的女友在訂房網預訂的房間很多都有優惠~真是省了很多錢!!
真是太感動了!!
PS.若您家裡有0~4歲的小朋友,點我進入索取免費《迪士尼美語世界試用包》
↓↓↓限量特惠的優惠按鈕↓↓↓
商品訊息功能
商品訊息描述
主要設施
- 自助停車
- 空調
- 自助洗衣
- 櫃台服務 (有時間限制)
- 旅遊諮詢/購票服務
闔家歡樂
- 冰箱
- 獨立浴室
- 免費盥洗用品
- 洗衣設施
- 吹風機
- 有線電視服務
鄰近景點
- 位於高雄市中心
- 高雄市立美術館 (3.6 公里)
- 光之穹頂 (0.6 公里)
- 六合夜市 (0.8 公里)
- Sunfong Palace (1 公里)
- 三鳳宮 (1.2 公里)
商品訊息特點
↓↓↓限量特惠的優惠按鈕↓↓↓
真愛高雄 - 高雄 討論,推薦,開箱,CP值,熱賣,團購,便宜,優惠,介紹,排行,精選,特價,周年慶,體驗,限時
以下為您可能感興趣的商品
注意:下方具有隨時更新的隱藏版好康分享,請暫時關閉adblock之類的廣告過濾器才看的到哦!!
推薦訂房>旅遊大亨
鴻海集團近幾年積極轉型,廣納新將才,自今(5)日起,以台大校園徵才博覽會為首場,展開全台校園系列徵才活動。員工除有健檢照護外,另提供每年最高16萬元的生育、育兒津貼。薪資部分,工程背景大學畢業生起薪4萬元,碩士生4.5萬元,獎金與股票分紅另計,績優者可挑戰百萬年薪。
鴻海近年積極布建「硬軟整合、實虛結合」生態鏈,拓展「雲移物大智網+機器人」創新領域,整合跨界戰略資源,升級全球化智能製造,加速轉型科技服務業。
鴻海指出,集團從台灣出發橫跨亞洲、美洲及歐洲,正在為人類的工作、教育、娛樂、家庭社交、安全、健康、財產交易採購及循環環保交通安全等生活品類,源源不斷注入科技發展新動能。
至於徵才標準,鴻海指出首重「創意、創新、創業」的三創精神和主動積極的人格特質。今年度徵才重點將鎖定機器人應用開發、人工智慧、自動化、電子商務、雲運算、移動終端、物聯網、大數據、智能生活、智慧網路、生物科技等發展領域。
鴻海表示,本年度系列徵才名額無上限,誠邀全球年輕將才,挾智慧、遠見和膽識加入團隊。強調透過遍布全球30餘個國家的營運基地之國際化歷練舞台、全方位育才空間、一站式「專才到通才到將才」的職涯路徑,給予新世代年輕人工作歷練的機會!
大力推薦鴻海秉持「一分耕耘,一分收穫」的原則,薪酬方面,新進工程背景大學畢業生起薪4萬元以上,工程背景碩士畢業生起薪4.5萬元以上,每年視營運狀況發放績效獎金與股票分紅,績優者可挑戰百萬以上年薪,鼓勵年輕人才紮根奉獻。
另外,為實踐「愛心、信心、決心」企業經營理念、建設「安康、穩定、發展」的人才孕育環境,鴻海持續關懷與照顧員工及其家人,除每年給予員工全方位的健檢照護外,另提供最高總值16萬元的生育、育兒津貼。
下面附上一則新聞讓大家了解時事
今(2017)年2月名模林若亞因所得稅爭議,聲請釋憲成功,司法院大法官做成第745號解釋,宣告《所得稅法》相關條文違憲,2年內須完成修法,有望造福全台540萬戶受薪階級。目前名模稅案回到法院審理階段,林若亞委任律師表示,「相信法院能依釋憲意旨作出判決。」然值此定期失效空窗期,法官會不會按釋憲意旨做出終局判決?稅捐機關會不會按法院判決撤銷稅單?值得關注。
報稅季已到,遇到稅務紛爭,誰來當納稅者權利的守門員?誰來監督財稅機關依法課稅?今年底即將上路的「納稅者權利保護法」(以下稱納保法),能不能名副其實保護納稅人基本權利?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林文舟表示,徒法不足以自行,即使有了良法(納保法),更需要執法者有確保納稅者基本權利的正確價值觀,才能落實本法之美意,真正做到保障納稅者人權。
▲林文舟表示,既然稅務是國家給人民的兩大痛苦之一,而且每個人都逃不掉,尤其要遵守法律保留原則,在執法的時候更要站在人民的立場去解釋法律。(圖/法稅改革聯盟提供)
實務上常見的稅捐爭議包括推計課稅及處罰、舉證責任與協力義務、實質課稅與正當程序等,甚至台灣獨有的萬年稅單問題,一再被學者專家提出探討,納保法能解決這些問題嗎?林文舟直言,納保法還有很多缺漏,例如推計課稅及處罰,第14條第4項規定:「納稅者已依稅法規定履行協力義務者,稅捐稽徵機關不得依推計結果處罰。」換句話說,納稅者如未依稅法規定履行協力義務者,稅捐稽徵機關還能依推計結果處罰?林文舟認為,這種除外條款,會衍生到底協力義務要履行到什麼程度,才符合稅法的規定?在立法時但書訂得太空泛,留下爭訟空間,成為訟源,實在可惜。
稅捐機關依法應負舉證責任,實務上卻常見稅捐機關濫用納稅人應負協力義務,倒置成納稅人應負舉證責任、自證無罪。林文舟指出,租稅裁罰處分,是國家行使處罰高權的結果,與課稅平等或稽徵便利無關,反而跟刑事罰類似,當事人並無協力義務或自證無違規事實的責任。但納保法第11條第二項只規定,稽徵機關就課稅或處罰要件事實,應該負證明責任,但沒有進一步規定,納稅人在漏稅處罰程序沒有所謂協力義務,也就是不需要自證己罪,應該要適用無罪推定原則。他舉例最高行政法院39年判字第2號判例要旨:「行政官署對於人民有所處罰,必須確實證明其違法之事實。倘不能確實證明違法事實之存在,其處罰即不能認為合法。」納保法沒有納入無罪推定的法理,相當可惜。
實務界形容稅捐機關濫用扭曲實質課稅原則,就像原本一頭被綁住的獅子,說好什麼情況下才可以吃人,但是現在繩子鬆掉了,可以隨意吃人,只要說得出理由就可以課稅,幾乎不用法律規定。「現在連法律都沒有要求正當程序,突顯基本人權保護意識極需提升。」林文舟認為納保法應明文規定正當程序,稅捐機關在什麼情況下可以用實質課稅原則核課,而不是放任稅捐機關以自己的標準去認定。
針對近年來常被拿出來討論的萬年稅單問題,林文舟談到納保法21條第4項原本是要高級旅館解決萬年稅單問題,在立法過程卻因協商,財政部在法條上加入15年限制,規定:「納稅者不服課稅處分、復查或訴願決定提出行政爭訟之案件,其課稅處分、復查或訴願決定自本法施行後因違法而受法院撤銷或變更,自法院作成撤銷或變更裁判之日起逾15年未能確定其應納稅額者,不得再行核課。」15年的期限是否過長?林文舟質疑這部份存有很大的爭議,適用的可能性也幾乎沒有。
所謂「逾15年未能確定其應納稅額」,林文舟指出,稅捐機關不能確定應納稅額,或行政法院未能以判決確定維持稅捐機關所認定的應納稅額?邏輯上是自己打自己!如果是前者,幾乎不可能,因為稅捐機關早已經做出核課處分,沒有所謂不能確定金額;如果是後者,核課處分已經繫屬到法院,怎麼說逾15年法院不能確定稅額,不能再行核課?
林文舟認為,除非法院撤到初核,而不是只撤到復查,經過15年還沒辦法確定應納稅額,這樣稅捐機關就不能再核課了。事實上如果法院有心要幫助納稅人,就要撤到初核,如此可能就已經逾核課期間超過7年或5年了,稅捐機關就不能再行核課,不用等到15年。
蘇友辰律師則針對第21條第4項提出建議,課稅處分撤銷二次以後,稅捐機關就不能再做復查,等於把它視為註銷,因為法院撤銷復查決定撤兩次,如果連續撤兩次稅捐機關還是查不清楚,視為這個稅捐沒辦法證明,類似犯罪不能證明一樣,疑者利益要歸於納稅人,不能再核課、不能再為復查,視同稅捐核課期已經消滅了。
林文舟表示認同且樂觀其成,也有民間團體提出修法建議,應修法為自做成核課處分起,超過15年還不能夠確定應納稅額,核課處分就應視為消滅,林文舟認為這也是可以努力的方向。
真愛高雄 - 高雄 推薦, 真愛高雄 - 高雄 討論, 真愛高雄 - 高雄 部落客, 真愛高雄 - 高雄 比較評比, 真愛高雄 - 高雄 使用評比, 真愛高雄 - 高雄 開箱文, 真愛高雄 - 高雄?推薦, 真愛高雄 - 高雄 評測文, 真愛高雄 - 高雄 CP值, 真愛高雄 - 高雄 評鑑大隊, 真愛高雄 - 高雄 部落客推薦, 真愛高雄 - 高雄 好用嗎?, 真愛高雄 - 高雄 去哪買?
部落客推薦
留言列表